近日,蒼溪縣總工會綜合歷年經審及國家審計、紀檢監察、巡察發現問題,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嚴格工會經費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各基層工會要堅持“三個強化”,嚴格基層工會經費管理,保證工會經費使用的實效性、合規性,確保工會活動風清氣正。
一是強化主體責任。強調各基層工會主席對本單位工會會計工作以及會計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負責,嚴格遵循政治自覺原則,牢牢把握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,切實提高政治判斷力、政治領悟力、政治執行力,用高度的政治自覺提高自身站位,用高度的思想自覺保持奮斗精神,用高度的行動自覺踐行責任擔當。
二是強化經費管理。要求各基層工會要按照本單位會員職工工資收入總額和規定的比例,按時向行政申請足額提取全部會員應繳的會費,確保經費收入到位。并對年節慰問品及大宗物資采購、工會經費支出范圍、經費限額標準、現金使用、經費審計整改等事項進行了進一步明確,讓基層工會經費使用有章可循、有據可依。
三是強化審計監督。堅持“強穿透、堵漏洞、用重典、正風氣”,實施全過程、全方位、全覆蓋的日常財會監督。將經開區總工會和鄉鎮、行業工會聯合會對所轄基層工會的日常監督納入考核范圍,對監管不力的扣減經費補助并通報批評。同時,嚴格層級管理,以經開區總工會、各鄉鎮、行業工會聯合會為基層工會的上一級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管主體,對所轄基層工會履行財會監管責任,實行書面報送年度監管報告制,對會員職工反映或監管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,嚴格追責問責。